薪酬福利办公室工作职责
1.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,正确执行国家和学校工资、津贴、福利和保险等薪酬待遇政策;制定实施学校薪酬福利方面的相关管理制度。
2.根据学校发展战略,配合校内人事制度改革,参与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薪酬福利规划的制定和实施。
3.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规定,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、津贴、补贴、加班工资的核定、调整、发放。
4.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和决议,负责全校教职工岗位绩效(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)、各类津(补)贴、福利费及奖金的审核、发放。
5.负责教职工探亲假及探亲路费报销的审核备案,去世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丧葬费、抚恤金的发放,遗属困难补助及工伤人员伤残金的核发。
6.负责全校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试的组织工作。
7.根据实际情况,确定或调整各二级单位编外人员用工计划,对用工单位的用工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;负责劳动用工年检及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。
8.负责全校编外用工的管理以及劳动合同制工人、聘用人员和编外人员的合同管理,并按国家规定缴交各项保险基金;负责全校教职工失业保险的缴纳、管理。
9.负责教职工薪酬数据维护、统计分析、信息服务、政策咨询等服务。
联系人:李老师、姜老师、刘老师、岳老师
联系电话:
办公地点:中原楼413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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